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内,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7日
7个工作日
10日
10个工作日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