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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爆炸危险的建筑应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下列措施符合要求的有( )。
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其管、沟不应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下水道应设置防水设施
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设置门斗,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轻质屋面板作为泄压面积
甲、乙、丙类液体仓库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民用建筑中空气中含有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设置机械通风设施,空气必须经过净化处理才能循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