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 )不能计入利息支出扣除。
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
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利息支出
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
金融机构加收的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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