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水监督〔2021〕335号),责任人为注册执业人员的,可能的责任追究方式有( )。
责令停止执业1年
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3年内不予注册
罚款
责令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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