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甲公司就其丢失的某票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票据到期日为2021年8月10日。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拟定的下列公示催告期间中,符合规定的是()。
自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止
自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7月14日止
自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8月14日止
自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9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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