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如无相反证据,下列投资者应该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的有( )。
甲公司董事杨某
甲公司董事长张某多年未联系的同学
甲公司某监事的哥哥
甲公司总经理的女儿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