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承包人于2018年6月15日向监理人递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月10日竣工验收合格,7月18日发包人签发了工程验收证书。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保修期起算日分别为( )。
6月15日、7月10日
7月10日、7月18日
6月15日、7月18日
7月18日、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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