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劳务分包人的义务之一是( )。
编制劳务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搭建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
与发包人、设计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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