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支付的时间是( )。
变更事项完成后立即支付
计入最终的结算款中支付
计入最近的一期进度款中支付
与最终的索赔款项一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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