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未作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9人,现有董事5人
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1000万元
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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