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期限( )。
与合同工期一致
自开工之日起至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
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自进场之日起至验收撤场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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