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民法院判决,建设单位应最迟于2021年9月5日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是届时却没有支付。2023年6月2日,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生病无力主持工作。现承包商请求强制执行的期限截止于( )。
2023年9月5日
2024年9月5日
2025年6月2日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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