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财会金融 中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 试题列表 甲,乙,丙于2011年3月出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4...
单选题

甲,乙,丙于2011年3月出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13年5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

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B.

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

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

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解析
QQ
微信客服
微信群
扫一扫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