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的是( )。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竣工结算完成之日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