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9年12月1日外购2 000千克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采购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批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
112 435
100 000
99 500
113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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