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企业(一般纳税人)于2014年11月将自己使用过6年的设备(未抵扣增值税),以10万元的价格售出,应纳增值税是( )万元。
0.19
0.20
0.38
0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