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人独资企业由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不再清偿
以王某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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