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申请退税前24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三次及以上
自2019年4月1日起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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