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日到某商场购买一台价值为20000元的冰箱,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5月1日,由甲先支付6000元并提货,6月1日再付6000元,其余8000元在7月10日前付清。6月1日,甲未按期支付6000 元价款。此时,该商场有权不经催告,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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