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但是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延长3个月,属于此处法定情形的有(。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未成年人犯罪以及盲、聋、哑人犯罪没有请辩护律师的案件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