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丙拟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
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犯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以公司存在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为由
以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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