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财会金融 税务师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试题列表 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
单选题

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厨房设备等主要财产进行转让。对该决议,甲、乙同意、丙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B.

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丙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丙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8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D.

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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