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的债务清偿期已届满却未履行,乙欲就甲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享有的下列债权中,乙可代位行使的是( )。
基于亲属关系而发生的扶养费给付请求权
专属于自然人自身的人寿保险金请求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的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
禁止让与的养老金救济请求权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