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分别持有1/3份额。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该房屋地面铺上实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已知甲、乙、丙之间未有约定。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本案是否可以铺实木地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甲、乙不得铺实木地板
因甲、乙所占份额合计为2/3,故甲、乙可以铺实木地板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之上铺实木地板
若甲、乙坚持铺实木地板,则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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