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
《年度财务报告》
《年度纳税情况汇总表》
《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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