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 1 月 1 日购入一项管理用专利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注明的价款为 180000 元,进项税额为 10800 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该项专利权的使用寿 命为 10 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摊销。2021年 11 月 2 日,因政策原因使得该项专利 权无法再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甲公司决定将其报废,上述业务使甲公司2021 年度利润总额 减 少 ( )元 。
108000
109500
93000
94500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