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1年年报的批准报出日为2012年4月3日。甲企业生产的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用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即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然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返还40%。2011年12月,该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300万元。2012年2月4日,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税额。则甲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税额的会计分录为( )。
借:银行存款120贷:营业外收入120
借:银行存款12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0
借:银行存款120贷:递延收益120
借:银行存款300贷:应交税费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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