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预付款超过一定时间的,应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其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自( )起。
开工日期前7天
承包人发出预付通知之日
开工之日
约定应付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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