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时( )。
如果承包人要求交付工程,发包人应当接收
如果承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发包人不可提出交付要求
如果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
如果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则不需承担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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