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发包人的违约情形有( )。
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
发包人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持续时间超过56天以上
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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