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
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1个月
中止施工满24个月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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