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准备条件的通知》(水建管[2015]433号)。下列条件中,不属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施工准备工作的有( )。
组织完成监理招标
组织完成主体工程招标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准
年度水利投资计划下达
项目法人已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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