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013,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有( )。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 14 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
发包人应将预付后剩余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 7 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